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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保护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含“直博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19    点击量:

根据《关于开展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院工作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534 号)精神,制定植物保护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承保 张正光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备新 冯致科 华修德 刘泽文 刘鹏程 吴益东 吴智丹 陶小荣 董莎萌  

二、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每学年综合测评等级B等及以上)。

2.GPA不低于3.0

3.必修课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且参加推免时经补考或重修(仅限该课程无补考仅可重修)已通过课程考核;完成本专业指定的学术研究类课程组课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8门课程),获得相应学分;获得教授开放研究课程至少1学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素质拓展课程)。

4.英语CET-4460分及以上,或CET-6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310分及以上,或雅思(A类)6分及以上。

5.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6. 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无任何考试违规违纪和学术不端记录。

三、推免排名方案

1.推荐免试研究生人选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包括学习成绩(满分为75分,由GPA折算得分)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25分)。计算方法为:

1)学习成绩=本人GPA绩点/4.5×75GPA绩点以推荐免试工作进行时教务处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

2)综合素质成绩由学生综合测评得分(总分10分)和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总分15分)两部分构成:

综合测评得分:以班级综合测评排名为据,第1-5名计10分,6-10名计9.8分,11-15名计9.6分,16-209.4计分,21名及以后计9.2分。综合测评排名按学生前两年综合测评中能力排名和素质排名的平均值排序。即:学生综合测评班级排序值=(第一年综合测评能力排名+素质排名+第二年综合测评能力排名+素质排名)/4

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取值办法见附件1

2.对综合素质成绩分值相同的,按照学习成绩得分的高低顺序排名。

四、推荐名额

1.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荐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2.“研究生支教团”等推免计划,由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组织遴选。在推免计划遴选公示期间,学生可放弃计划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学生若放弃,不再给予其他途径的推免资格。

3.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金、银奖(或对应等级)的学生(金奖团队排名前二位、银奖团队排名第一位),或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金奖的学生,在满足学校推免条件的基础上,可获得推免资格。

4.对于在学科专业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第一、第五、第六条的情况下,由三位专业相关教授(与学生本人无亲属关系)联名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答辩资格,通过专家答辩论证后可获得推免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植物保护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讨论修正。

2.对于南京农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我院直博生者,发放“优质生源奖学金”10000元人民币。

3.对于已具备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如在最后一学年表现不好或学习松懈,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学院有权建议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

4.学生需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有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完全属实。否则,一经查实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属实,将取消推免资格。

5.如有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将按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附件1:植物保护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取值办法


南京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202537


1

植物保护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取值办法

根据植物保护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植物保护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能力附加分总分为15分,同一类别和重复奖励的加分项目取最高值。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综合表现(6分封顶):热爱祖国、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心公益事业计6分。

2.发表论文(6分封顶)

1)在SCI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论文:第一、二、三、四、五及以后作者,分别计64210.5/篇;

2)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领域论文:《南京农业大学自然科学核心期刊目录(2010)》一类期刊,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431/篇;《南京农业大学自然科学核心期刊目录(2010)》二类期刊,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320.5/篇;

3)在其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领域论文:计1/篇(限第一作者,限2篇)。

以上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必须为南京农业大学(通讯作者必须为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中文核心期刊以见刊为准,英文SCI有接收函即可。

3.发明专利(仅取一项,取最高分)

1)获得本专业领域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分别计65/项;

2)获得本专业领域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分别计43/项;

3)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分别计21/项。

以上专利授权人必须为南京农业大学,专利认定以授权为准。

4.学科竞赛(9分封顶)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际基因工程机器大赛(IGEM)等高水平大赛:国家/国际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9765 分(团体奖折半加);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6543 分(团体奖折半加)。

2)全国大学生植物保护专业能力大赛:国家级团体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3210.5 分;专项赛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4321 分(团体奖折半加)。团体奖和专项赛奖取最高值。

3)其他竞赛: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1分(团体折半加分);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0.5分(团体折半加分);校市级一等奖,加1分(团体折半加分)。

同一项目(作品),获多级、多项奖励,取最高值;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的,取最高值;无特等奖设置的竞赛,一等奖按最高分值计算。其他竞赛由植物保护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

5.学术交流(仅取一项,取最高分)

1)参加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CSC)、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加5分;

2)获学校(院)推荐参加其他国际交流访学项目3个月及以上:加3分;

3)获学校(院)推荐参加其他国际交流访学项目10天及以上:加1分;

4)参加南京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境内访学项目:1分;

6.文体竞赛(4分封顶)

代表学校参赛(竞赛项目参照《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拓展学分实施办法》),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4321分(团体折半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3210.5分(团体折半加分)。参加校级文体比赛,一、二、三等奖(如按排名时,第一、二、三至八名),分别计210.5分(团体折半加分)。校级文艺比赛仅限校园文化艺术节相关比赛及校级部门组织的征文、演讲、表演类竞赛;校级体育竞赛仅限学校运动会各项比赛(趣味运动会项目不包括在内)。

文艺和体育两个领域,各有多项加分情况时,仅取一项,取最高分;同一项目(作品),获多级、多项奖励,取最高值;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的,取最高值;征文、演讲、表演类竞赛,各有多项加分情况时,仅取一项,取最高分。其他竞赛由植物保护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

7.个人表彰(仅取一项,取最高分)

获国家级优秀个人计4/项;获省级优秀个人、校级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社团干部(或明星工程)、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党员及以上奖励计3/项;获得市级优秀个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计2/项;获得其他校级综合性个人奖励(奖学金除外)计1/项。

8.英语与计算机(封顶4分)

英语六级550分及以上/雅思6.5/托福90,计1分;雅思7.0/托福100及以上,计2分;通过国家/省级计算机考试三级计1分,四级计2分。

9.愿服务、社会实践仅取一项,取最高分)

1)参加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团体折半加分,限5位核心成员);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团体折半加分,限5位核心成员);入库类项目计3分(团体折半加分,限5位核心成员)。

2)参加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千校千项”、“镜头中的三下乡”社会实践评比,获优秀团队、优秀项目、优秀作品等奖项,计3分(团体折半加分,限5位核心成员);参加江苏省“三下乡”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比,获优秀团队,计2分(团体折半加分,限5位核心成员)。

10.其他(可叠加)

1)获学校(院)推荐到国际组织实习:加6分;

2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者:加5分;

11.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1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3.其他奖励或有异议的奖励分由植物保护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