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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点击量: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工作的通知

一、招聘条件

1.南京农业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南京农业大学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及增加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的通知》(校研发【2017】485 号)原则上要求博士生在读期间须有研究生助教工作经历,请博士生积极申报。

2.各个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见下表,共27个岗位。

3.每位博士或者硕士研究生只能申请或应聘一个助教岗位;已经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不得再申请助教岗位。

二、招聘程序

1.助教岗位聘任由设岗学院组织,按课程聘任,聘任小组应不少于3人,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聘任考核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2. 应聘研究生须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经导师和课程主讲教师(排第一位的)签字后交理科楼C403或者放入徐丽娜老师信箱。同时,由学院、导师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见附件2),一同上交。

3. 经学院审核后,被聘任的研究生助教到学院网站下载附件4《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表》,随时记录助教工作开展情况,学期末回收,留学院存档,教务处随时检查。

4.受聘研究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所承担的助教工作,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承担助教工作,应及时向设岗学院提出书面解聘申请。解除聘用协议后,学院应及时通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备案。

5. 研究生助教每学期需认真记录实际工作情况,填写《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表》,学期末纸质稿递交学院(部)教务办,并作为今后学院(部)助教岗位设置计划的参考。

6. 2021年3月12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的纸质稿,交至理科楼C403或者放入徐丽娜老师信箱

三、其他要求

1.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及增加博士生培养环节要求的通知》(校研发【2017485 号)要求,主讲教师需安排博士生主讲4-6 学时的理论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分2 次安排),博士生助教上课期间主讲教师须全程听课,课前及课后给予必要指导。

2. 博士生助教必须完成相应考核【具体见《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实施细则》(南农大研培[2018]77 号)】,考核合格后才可承担理论课课堂教学。

3. 截止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式依然严峻,需遵照学校当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博士生上课前需严格审核方能进入课堂。

注意:

1、《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一份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三份填写完成需签名后一同上交。

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需经导师签字和课程主讲教师(若课程主讲为2位以上老师的,请排名第一的老师签字)签字,后交理科楼C403或者放入徐丽娜老师信箱。